第26章 那就尋釁滋事吧 (第1/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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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幾天時間,整個東吉縣公安局蔓延着一種相當微妙的氣氛。
就在周翊明確向常務副局長宋成全與辦公室主任李文麗表示,受害人沈默不接受所謂賠禮道歉的當天下午,東吉縣公安局以‘沒有犯罪事實’爲由,對東吉二中女生遭受校園暴力事件,做出了不予立案的決定。
這裏所說的‘沒有犯罪事實’包含兩層意思,一是指陶曼如、朱麗麗、孟瑤三人的行爲沒有達到犯罪程度,即沒有觸犯法律;二是指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這三人曾以暴力手段對沈默施行了侵害。
即使早已經抓住了剛子等幫兇,即使已經從剛子的住處搜到了相關照片作爲證據,即使剛子已經供認是受了陶曼如的指使。
但刑偵大隊依然堅持,僅憑一份口供,尚不能斷定陶曼如三人與剛子脅迫猥褻女高中生的案件有關。
說白了,刑偵大隊就是要將後者單獨立案、結案,從而達到徹底撇清陶曼如、朱麗麗、孟瑤三人所負刑事責任的目的。
宋成全用實際行動表明了態度,想要刑事立案,絕無可能!
對此,周翊似乎也沒有什麼好的辦法。
他只是個大隊長而已,從職務級別上來說,他還沒有和宋成全當面叫板的資格。
而另一方面,由副大隊長蔡曉波負責的調查取證工作,也陷入了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