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傳喚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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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市人民檢察院給出的解釋是,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中關於濫用職權案之規定,因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故完全符合立案標準。
安平日報社記者周曉帆,及時地給周翊的qq發了一個網址。
周翊打開一看,瞬間就明白,所謂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是怎麼一回事了。
還是那條關於他暴打曾餘強那條掐頭去尾的視頻帖子,只不過評論數由最開始的十幾條增加到現在的幾百條。
而且目前評論數還在不斷增長。
最上方置頂的帖子標題十分顯眼——《我們不禁要問,是誰給了執法者無限度使用暴力的權力?》
這濃濃的老公知味兒,讓周翊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再看一下評論者的Id——‘芳芳’!
怪不得,原來真是你這個不要臉的xx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