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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可能,你越是找證據,對方就越是興奮也說不定。
而且,今天的這起事件還遠遠到不了那種程度,充其量也就是一個教唆犯罪或者合謀盜竊的罪名。
主家的老爺人都沒了,財產劃分這種事,就算警察到場,充其量也就只能當成一個民事糾紛。
屬於典型的我偷我自己。
大概也正是因爲如此,葉更一纔會在證據模糊的時候,直接指出小犬泰成的嫌疑。
畢竟不是什麼大罪,他越是掩飾到最後就越是容易翻車,還不如一開始大大方方承認,以免再被這位偵探翻出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來。
而臉面這種東西,說實話,還是在將破未破的時候最值錢。
葉更一就是基於這種考慮,自然有恃無恐。
當然,就算猜錯了也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