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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虞律法,若無道籍在身,膽敢冒充道家修行之人,誆騙財物,敗壞道籍名聲,輕則重杖五十,重則殺頭。
林瀾的罪,說輕不輕,說重也不重,雖然他打着修行人的名頭,但並沒有真的冒充修行人,早就說過自己尚未入道籍,以入世磨礪爲藉口,即便真的被揭穿,也不可能是死罪。
但沿山縣縣令張海張仲仁,本是貪婪之人,早就看出林瀾這兩年賺了不少銀子,只是因爲懷疑林瀾背後真的有師門,所以忌憚之下,纔沒做什麼。
而如今抓到機會,又豈能放過這塊送到嘴的肥肉?
那張仲仁在縣衙就是一大堆罪名扣了下來,樁樁件件將林瀾說得十惡不赦,當場判了斬監侯,而那落魄道人似乎也被張仲仁說動了,也是頷首同意處死林瀾,並且認爲此子敗壞道家清譽,還要求莫要聲張,在縣衙內問斬即可。
由於此事涉及道家修行高人,只要修行人親自指證,便無需復奏聖上,只要當地州牧依律處置即可。
所以,就連三奏而後決的規矩也被拋擲一旁,按照章程上報明州州牧後,只是裝模作樣地複覈了一下,便交由關南郡郡守,待秋後便可問斬。
此時正好是寒秋,恰是肅殺之時。
林瀾在監牢裏待了兩月有餘,而今天就是最後一天了。
明日午時三刻問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