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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訃聞,呂娘子就知道情況不大妙。方令的父母、兄弟等看她的眼神已經從厭到恨了,趕緊動用了收買的眼線——方令的心腹僕人的姘婦,得知對方要對她發難。“縱然打死了二孃,也不算個大罪過。”
呂娘子從此飲食都是自理,一口也不沾方家的,出行都要帶人,護衛不少於兩個。先有動作的是方令的父母,他們先是譏諷她父親不詳,又說她沒有教養,呂娘子待要反譏回去,腦子裏劃過了幾條諸如殺妻是什麼罪過、殺兒媳婦又是什麼罪過,兒媳婦頂撞公婆之後被打死又能有什麼樣的公道之類。一句話也沒回,唯唯諾諾回房,連衣箱都沒帶就跑了。她從來不是善茬,手裏握着方家不少陰私事,爲了這個方家也得弄死她。
接着就是和離,就是袁籍出面給她把嫁妝拿了回來,讓她自己過活去。呂娘子抹了一把淚:“府君於我有救命之恩啊!”和離如果不成,方家抓她一個擅自逃家的婦人回去打死,那就更有道理了。她還沒有了正經孃家,死了也沒個孃家人給她撐腰。當時呂娘子的心裏滿是恐慌與隨之產生的恨意,也深信只有權勢可以保命,如果袁籍不是主官,他爲人再好,她死了也是死了。
袁籍認爲,只聞夫教妻,不聞妻教夫,老婆有了錯,頭一個就是丈夫的錯。且方令“帷簿不修”、“好色無厭”,也不是個正派人,什麼樣的婦人都沾,可見家教也不好,兩下都不願意過,那就和離好了,非要鬧出人命來嗎?被上官欺壓,就將氣撒在女人身上,是男人丈夫所爲嗎?
離了吧,老婆帶嫁妝走人!夫家本該給一筆贍養費,呂娘子這鬧得也不大像話,也別再讓方家吐更多的錢了,你直接走了吧。
呂娘子極識時務,請袁籍幫忙點了自己的嫁妝單子,收拾箱籠扭頭就走。臨走還扔下一句話:“這幾年扔在這府裏的金銀細軟,都當賞乞丐了。打棺材也好、裁壽衣也罷,隨你們怎麼使。”
梁玉聽完,中肯地做了一個評論:“定這門親事的人怪缺德的。”呂娘子從頭到尾身不由己自不用講,方家也是真的被騙婚的。發展到後來,始作俑者壽終正寢,覺得自己做了一件大好事,留下活人在這世間接着開仗。如果呂娘子與方家雙方都理智又剋制,互相體諒也就罷了,雙方又都不是寬容的人。一個就只敢欺負孤女,一個就死命的折騰。
呂娘子道:“他就沒有德行這個東西!”
梁玉道:“現在不宜再生是非。”認真說起來,方家不厚道,但是扳倒了算舊賬,呂娘子肯定喫虧。梁玉能供奉她優越的生活條件,卻無法做她報復的靠山,方令卻有律條背書。如果呂娘子真的佔理,袁籍當年就會把能辦的事都辦了。
呂娘子恨恨地道:“我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