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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爺,這南陽知府可夠不是東西的,不查還好,一查起來缺德帶冒煙的簡直。”
薛虹給風塵僕僕的趙四倒了一杯茶水,親手遞給趙四:“詳細說來。”
趙四受寵若驚的接過茶杯,一飲而盡,而後開口道:“這南陽知府啊,已經在這個位置上坐了十年了。”
薛虹眉頭一皺:“十年,正常來說早就該被調走了,怎麼會在這裏任職了這麼久?”
十年的時間,就是熬資歷也該升一升了,如果犯錯了也可能會降一降職位。
在官場上,可以做到十年不升不降,絕對有問題。
若是底層官員,十年不升不降不足爲奇,可是都坐到知府這個位置上了,這就有些貓膩了。
趙四:“這南陽知府啊,是太上皇老人家在位期間的二甲進士,曾任職:林州賓仲縣令,早些年在那縣裏,也是深受百姓愛戴呀。
初一任職,因地方虎禍嚴重,便上門遊說富戶出錢,組織鄉勇親自帶隊,獵殺猛虎野獸。
在判案過程中,明察秋毫,體恤百姓,整個賓仲縣百姓沒有不佩服他的,但也因爲和當地富商們對着幹,得罪了不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