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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寫了八個多月,正好有一段時間在宛央留學的紐約。而那段時間裏,我會在博物館裏最安靜的古董傢俱區待一天。當時好友找不到我,問我在做什麼,我說:在給小說的主人公挑傢俱。
在那裏的我,始終在腦海裏構建着在1912年的情景,在想宛央住的美國住宅裏的每一樣傢俱的樣子,書裏的每一個畫面,包括傅侗文第一次去美國見宛央,坐在客廳裏的那把椅子是什麼式樣;還有傅家老宅的書房裏、廣州公寓裏的西洋擺設,尤其是書房裏提到過幾次的落地鍾究竟是什麼樣的?我需要和它們面對面,需要見到它們。
在那裏的傢俱,一個桌子一把椅子能會有幾十種,上百種的樣式,擺放得不講究,擁擠的過道兩排都是玻璃櫥,像是傢俱倉庫。當時只有我一個跑來跑去,樓上樓下,除了工作人員就是自己。有時在傢俱區也會害怕,因爲一排排椅子在玻璃櫃裏是安靜的,望着我的……好吧,我是個看椅子也能腦補無數故事的想象力過剩的人。
尤其想到它們是最普通的傢俱,是最有煙火氣息的東西,陪伴過不同的人,它們的主人早就離開了,它們卻還存放在這裏,在看着我,像在說:你看,來了一個百年後的人。
還真是感覺像在看一場場百年前的家庭影像。
還有傅侗文送給宛央的珍珠,層疊環繞,存放在玻璃櫃裏,每一顆都不是很大,設計樸素。在玻璃櫃外找到它時,第一個念頭竟然是:玻璃罩內的這一副項鍊是怎麼從傅家後人手裏流傳而出,收藏到這裏的?
所以在潛意識裏,我早就把這個故事當成了真的。他們真實活過、存在過,他們喫過、用過,到過的地方,走過的路也都還在。
因爲真實,才能感受強烈。
在這篇故事裏,“我”這個講述視角完全是被淡化的,濃墨重彩描繪的都是他們。但“我”的感受卻必須強烈,不強烈就無法帶入,無法表達出當時的民族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