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橙子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但是背後有夏家操作輿論,夏美琪哪裏希望有那麼多人捐款給谷心藍治病?所以打壓消息的情況便是不過半個月就全然沒有人關注谷心藍和周洪濤在校園被燒一死一傷的消息了。
這個官司打贏的意義也就只剩送陳舒進監獄、讓她給受害者道歉了,因爲根本拿不到什麼賠償款,陳家“很窮”。
周洪濤的父母想讓陳舒殺人償命也做不到,因爲陳舒是未成年。
原本是爲了保護未成年免受傷害的法律,卻成爲了保護法她們安心犯罪的法律。
而被充滿惡意的未成年傷害的無辜未成年的權益,又有誰來保護?傷害已經沒法彌補了。
沒有死刑的震懾,犯罪者就會肆無忌憚。
最後,陳舒被判坐牢三年,陳舒的監護人負有替她出民事賠償的責任,賠償周洪濤10萬,賠償谷心藍15萬。
雖然法律判了,但是陳家“沒錢賠”,就算強制執行,陳家也沒有房子能賣,他們也是來這裏打工的,就是租房的,所以沒法拍賣他們的財產賠償。
所以法院判決的賠償,對於這種家庭來說,根本沒法執行,這也是夏美琪要求的,不許拿錢給谷心藍治病,陳家自然不會給錢,生怕被人發現他們和夏家的交易,到時候東窗事發,夏家不給尾款怎麼辦,那孩子的犧牲不就白費了?
所以,陳家裝着窮,就是不給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