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少年皇帝愛上我(10) (第8/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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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查的重點,自是看三弟有沒有什麼大不敬的舉動。查辦貪官的事,屬於一個“附加項目”。
貪官總是有的,沒有哪個朝代的官員完全乾淨,而他專門挑了一個與三弟交往密切的官員來辦。
他要看一看三弟的反應。
如若三弟有什麼不敬之心亦或心虛之處,手下信重的臣子被辦了,便都難免會有些情緒顯露。
況且,這樣嚴辦一個人,總可以有點意外收穫。
譬如在斬首之餘,霍凌還下旨讓人抄了那人的家。抄家,明面上最大的舉動不過是清點錢財上繳國庫,但欽差帶着人去了,把院子一封,究竟更看重什麼東西,就沒有外人知道了。
霍凌要他們把一切書信紙張都整理清楚,送入宮中,他要一一過目。
十二日後,欽差帶人抵達瀝州,即刻就有疏奏傳來。
——在那官員府邸之中,沒找到什麼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