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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藝音樂?袁韜。袁總原來去了華藝啊,我記得他是戰國的。”
“是的。也是去年剛來的,現在負責華藝音樂的運營管理。”
“如果是袁總的話,那一定沒有問題。我先謝謝了。不過也不瞞您說,我已經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我希望以工作室的形式和華藝音樂合作。”
李雪雪一點都不意外,從和洛晗的交談中,李雪雪便再沒把洛晗當成少年了,“明白,工作室合作可以,但合作的模式是三方的專輯進行分成。歌手,製作方和經銷方各佔一定比例。”
“一般經銷商佔20-25,歌手看情況,像是你這種自己基本創作完成歌曲的,比例會高一些,剩餘的全部是製作方。”
洛晗完成的音樂只是詞曲部分最簡單的電子製作。
而製作方發行專輯,就要從整體的錄音,編曲,混音,樂手,造型,攝影,服裝,v,cd片設計,專輯刻錄,整體包裝了。
洛晗知道,這需要昂貴的費用。
只不過,前世自己出專輯的這個分成拿到了60,周董自己公司製作運營的專輯,他更是能拿到70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