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任青霞的詭計(求追讀哦,謝謝。) (第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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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知道她家裏住哪嗎?我要過去潑糞!”
“畜生不如的東西!”
“你纔是殺人犯,燕妮是無辜的!”
距離錄音發佈剛剛好半小時的功夫,任青霞三個字再度上了熱搜第一。
法律博主應粉絲要求開始分析任青霞在此起事件中應該負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死刑不用再討論了,死刑!”
“我是燕妮的粉絲,事實上在她出事前的一段時間就能看出徵兆了,原本的她是很樂觀積極的,但上次出席活動時非常的沉悶,一看就是遭遇到了不好的事情,當時我們粉絲羣還在猜測她是不是因爲新單曲的銷量差而難受,現在看來她經歷了太可怕的事情了。”
“任青霞跟我住一個小區,她家的門牌號是xxx,大家千萬別去她家,她還有一個女兒,小孩子是無辜的,千萬不要去她讀書的xxx小學去找她!”
羣情激奮時,一名科技博主指出錄音是有可能作假的,但很快便被人用口水噴到關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