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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聿言無法理解卓航爲什麼會有這一類的偶像,也許是因爲大家都喜歡強大的人吧。
他設身處地的想了想,十二歲的年紀,能在那種地方生存下來,是真的很厲害。
“但偶像歸偶像,不代表我想去那種地方生活。”卓航說:“就是好奇,畢竟傳得神乎其神,誰都想去看看。”
林聿言說:“既然是傳聞的話,也許這條街根本不存在呢?”他始終不相信現在這個時代還會存在放任暴徒流竄的地區,也太危險了。
卓航說:“其實我也半信半疑,但論壇偶爾還會放一些照片,街景什麼的,還有那個被打到斷手斷腳的犯人,在新聞上也能找到。”說着拿出手機點開幾張,給林聿言看。
照片沒什麼特別,就像隔壁桌男生說的,一條很老的商業街,倒是賣什麼的都有,豬肉攤隔壁竟然是賣衣服,非常隨意。
“而且剛剛那個男生也說他去過了,雖然不知道真的還假的。”又放低聲音說:“但沒猜錯的話,百分之八十都是瞎編的。”
林聿言問:“爲什麼?”
“因爲論壇裏十個人有九個人都說自己去過,後來版主扒出來,說沒一個是真的。”卓航憤憤道:“雖然我也挺好奇的,但也不敢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