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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比較罕見的妖,魅妖。
是從美人屍體異變而成,喜屍體,善魅人,將魅惑住的人殺害後吸收其氣息,化作自己的屍傀。
看着面前這團無頭的肉泥,挑出那雙長着十把利刃的雙手,魅妖這雙手就是戰利品,將指甲剁下來,交給擅長煉器的修士,又是一件比較好的武器。
起碼也能做十把利刃吧。
想到戰利品,李泰想起來之前被控制的王二狗說,陳府一家都被滅了。
如果被妖邪滅了,那麼陳家的財產自然是無主之物,而且自己將妖邪滅了,也算是幫陳府報仇了。
自己將浮財拿完,也不算是擅取不義之財吧。
畢竟自己不拿的話,等到鎮邪司的人來滅妖的時候,發現沒妖可滅,然後搜尋一番卻發現有財物,順手拿走了,那就是無功受祿,那就是拿了不義之財。
豈不是害了自己的同僚,自己可不能做這些事情。
細想到這,李泰仔細地在已經沒有了人煙的陳府搜尋了一番,發現了一些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