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殺人還要誅心? (第11/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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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代理律師,你可以暢所欲言。”
見得到宋治憲同意,憋了半天的代理律師,終於開口。
“是!我的當事人犯了故意殺人罪,犯了故意傷害罪,脫逃罪,甚至妨礙公務罪等一系列罪名,這些無可辯駁。”
“但我要說的是!我的當事人犯下殺人罪,完全是爲了心中公義!”
“人販子孫喜財,有目共睹,衆人皆知,他因爲某些原因,被包庇保護多年,讓所有受害者痛不欲生!”
“甚至在被人舉報,被警署緝拿歸案後,又要無罪釋放!”
“此等惡行,簡直天理難容!”
“我的當事人,因爲心中正義,因爲老師苦尋的孩子被殺,難忍憤怒,出手殺人!”
“本身的行爲,已觸犯了律法!但我認爲,情有可原!”
“若沒有某些人的包庇,孫喜財如何能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