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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天爲你討八次公道,哪那麼容易忘。”
小時候陳好發育晚,又瘦又小,比起同齡人矮半個頭。在班上不愛說話,又愛哭,經常被別人欺負。小孩子的歲數差在個頭上體現得淋漓盡致,所以大了兩歲的陳最,每次空降他們班時,都像個龐然大物,幾下就把欺負陳好的孩子撂倒了。
所以陳好一被欺負就哭着去找他哥,他哥替他揍完走了,他又接着被欺負,就這樣反反覆覆。直到陳最要去上初中,把多年欺負陳好的那幾個小孩揪出來狠狠揍了一頓,至此,陳好被欺負的生涯纔算宣告終結。代價就是,陳最在學校被處分了,回家也捱了頓胖揍,還賠了醫藥費。
陳最不知道陳好爲啥突然提這茬,心想他是不是還在爲自己抹黑賀章找藉口。陳最說道:“我那時替你討公道,跟你所謂的替我討公道兩回事,別人揍你,我揍他,很公平。”
陳好當然知道,自己的手段既惡毒又卑劣,他從來都不是陳最這樣光明磊落的人。
見他不吭聲,陳最道:“剛剛我是氣急了才動了手,還疼嗎?”
“疼。”說着就手腳並用貼了上去,抱着陳最,把臉埋在他頸側。
陳最安撫地摸了摸他的頭:“哥第一次打你,也是最後一次,以後不會了。”
“嗯。”陳好不知道他以後還會不會,不過這並不是陳最第一次打他。
陳最第一次打他是他八九歲的時候。他把隔壁鄰居家幾十只鴿子全毒死了,還興沖沖地把陳最拉到鴿子死了一堆的樓頂看,以爲陳最會誇獎他,結果卻是給了他一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