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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陳最和前公司的合同還有大半個月,劉知凡提前跟肖瀅提到了其中的不方便,肖瀅通情達理地提議合同先簽了,合同日期可以從第二年的一月一日開始。她也難得遇到一個有潛力的歌手,可不能讓他被人給順走了。
不僅合同簽了,肖瀅把陳最這首《神明》的demo也拿走了。說是要幫他製作這首歌,先拿回去研究研究,音樂總監要幫他完善琢磨歌曲,藝術總監還得策劃幾個MV的方案。
陳最爲難道:“這首歌在年底前都不能面世的。”
肖瀅看了他幾眼,這其中的意思,即便沒有明說,她也清楚一二:“放心,我們就是內部先把製作方案敲定出來,等翻過新年,就可以着手製作了。”
“一首優質的歌曲製作還是需要一些時間的,這首歌我準備至少拍兩個MV,到時看你自己來演還是找演員。我預計的是,農曆新年過後,我們就開始造勢,然後隆重把你推到公衆眼中。”
肖瀅目光沉着而冷靜,說這些話時自然讓人有種十分信服的感覺。
陳最點了點頭。
肖瀅拍了拍陳最的肩膀,說道:“我很看好你。”
接下來大家就開始閒聊起來,主要是聊陳最以後發展路線。大家一致同意讓陳最走創作歌手的道路,最開始可能會起步慢點。沒辦法,歌曲只能一首一首地寫,即便偶爾有人幫他作個詞曲,也得以陳最的風格和喜好爲核心。但憑藉實力得到的人氣,就更靠得住一些。
肖瀅也不打算讓陳最喫青春飯,把他的價值很快壓榨殆盡。作爲一個公司的老闆,她必須要有一根臺柱子,有了這根臺柱子撐着,其他才能蓬勃發展。陳最年輕、長得好、有才華,一定會長成一顆參天大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