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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勇哥因爭風喫醋,將奉天歌壇新星xx打成重傷,導致其摘除脾臟,最終只能在輪椅上度日。
1991年,勇哥因和同行發生口角,親自帶人將同行打成六級傷殘,使得對方落下終身殘疾。
1992年,勇哥手持雙管獵槍,於街頭行兇。造成當時衙門口的公職人員身中數彈。最終鑑定爲六級傷殘。勇哥南下逃竄,也因此被通緝。於1994年被抓捕歸案。但此案最終又是不了了之。
1995年,勇哥於xx批發市場門口,當街捅了批發市場經理xx十二刀,對方當場身亡。後由勇哥手下小弟主動投案,勇哥依舊逍遙法外。
1997年,勇哥壟斷整個奉天市場上,至少五種以上香菸的專賣權。在爭奪專賣權時,指使手下馬仔將商販xx打死。
同年,勇哥拿下某片區的商業用地,爲了讓片區住戶儘快搬遷。勇哥指使手下上百人,以各種手段威脅住戶。其中,被打輕傷者逾六十人,重傷致殘達8人,其中一人不治身亡。
1998年,因某銀行副行長未通過其旗下公司貸款,勇哥帶人衝進副行長家中,對其連砍15刀。致對方4級傷殘。
……”
看到這裏,我便不再看下去了。
而小朵和小詩依舊瞪着眼睛,繼續朝下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