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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說:“按照李老闆的意思,最好今天晚上就動手。”之前的一個說:“可這家酒店裏不方便,出事了本地公安容易介入。等他到了農村家裏就更方便了。”一個說:“他農村家裏,還有父母和妹妹吧。”一個說:“那也沒有辦法,只能一起做了!李老闆說了,方老闆要求絕對不能晚於明天晚上。”“明天晚上,他會回農村,到時候正好做事。”“可惜了,她那個妹妹很標誌,聽說還沒嫁人。”“你如果實在饞,明天先把其他人做掉,他的妹妹可以那個……然後,再做掉。”
陶歡正在門外聽得渾身發冷。這些人嘴巴里說的,李老闆、方老闆,不就是李橋、方也同嗎?
陶歡正忽然想起,方也同的祕書姚倍祥讓他躲到一個“遠一點的、人煙稀少的地方”,是何用意?
就是爲了人不知、鬼不覺的幹掉他吧!
方也同是一個多疑的人,陶歡正被檢察院叫了進去、又這麼快放出來,方也同肯定懷疑他背叛了他。方也同又是一個寧可錯殺、也不允許別人背叛的人。
陶歡正一點都不懷疑他們能幹出這種事情,就他所知,曾經方也同借用宋國明、李橋之手,就幹掉過一些競爭對手和仇敵。那些人從此就消失不見了。在這個社會上,就是存在着那麼一些法外之徒,專門替出得起錢的人辦事。只要錢到位,對這些人來說,殺人放火、毀屍滅跡,沒什麼他們是做不出來的!
陶歡正怕死,他更怕方也同會動他的父母,特別是動他的妹妹。這輩子他也沒什麼在乎的人,他在江南拼命,幹了不少傷天害理的事情,也就是爲了讓父母和妹妹過上好日子,讓村上的人看得起。所以,每個季度他就給家裏寄上兩三萬回來,家裏已經蓋了房子,妹妹沒喜歡的人也可以不嫁!
可現在方也同不僅要動他,還要動他的妹妹。“方也同,你不仁,也別怪我不義!這是你逼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