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龍膽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事發之後,譚四明非常惱火,罵宋國明是“扶不起的劉阿斗”,給他機會,他卻沒有保護好自己的兒子,讓他被弄進去了。
事後,宋國明請現任縣長方也同出面,幫助聯繫說情,負荊請罪,向譚四明陪了很多不是,把責任推到了蕭崢身上,並揚言要把蕭崢冷藏到底,讓他這一輩子都抬不起頭來。
宋國明和方也同也都承諾,只要譚四明的兒子服刑出來,一定在安縣的骨幹企業裏給他安排好位置,躺着也不愁喫穿。
譚四明看到自己兒子的政治前途已經廢了,接下去也只能多弄點錢了,既然宋國明和方也同這麼有誠意,他也就跟宋國明和解了,喝了幾次大酒之後,這個事情也就平穩過渡了。
想到這一茬,宋國明也真沒辦法了,他說:“那你再給他打一萬吧。”
老婆高雪美這才一笑道:“老子還是疼兒子的。”
宋國明道:“你也提醒一下他,讓他省着點花,我們現在兩個人的工資都不夠他一個人花的。”
高雪美卻道:“你現在不是黨委書記嗎?這點錢就讓你着急上火了?人家一個副局長一年好幾十萬呢。”
宋國明道:“你別瞎說。真要是好幾十萬,那是拿人家錢了!”
宋國明還不清楚嗎?鄉鎮黨委書記收入在科級領導幹部中,絕對是最高的,可他拿到手不可能高於12萬。其他都要靠灰色收入了。縣裏的一個副局長,合法收入不會超過10萬,大幾十萬,從哪裏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