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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掌櫃詭異所言,並非自身與布衣老頭進行契約。
契約對象,只是它眼內藏有的十二詭瞳而已。
換言之,支付高昂代價後,掌櫃詭異可以放任十二詭瞳自行擇主,若詭瞳願意便可以與布衣老頭契約。
反之,若十二詭瞳,無一自願,所支付成本,它照常收取,可對方便竹籃打水一場空,啥好處都撈不着。
說句實話,若非布衣老頭表現出各種不凡,單就一雙眼眸萬不可能等同於五萬冥鈔。
以一雙眼眸,又或者五萬冥鈔爲成本代價……無異於一場豪賭!
只是此言,倒是令林帆有些意外。
果然,從初見掌櫃詭異,他便猜測其是詭瞳的來源。
從鑑寶環節開始,對方所表現出來的奇特,又似乎遠不止他所見識過的詭瞳那般簡單。
那每一對詭瞳,都能發揮出追命級別的能力,各自側重點不同,功效威能不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