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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飛應了一聲,獨自在會議室翻看卷宗。
15年前,在光明區下轄的村鎮裏,一個9歲的小男孩失蹤了,家裏人在河邊撿到了他當天穿的布鞋,以爲孩子是下河游泳淹死了,大哭一場後去派出所報了意外身亡。
派出所民警來到現場,發現離鞋子很遠的地方,有一淌血跡,由此推斷小男孩並沒有下河游泳,而是在河邊遭遇了不測。
案件上報到光明分局後,經過檢測,技術部門從鞋上提取到了一枚指紋,這也是整個案件獲得到的唯一證據。
當時的馬世濤剛從財務室轉到刑偵隊,還是一名沒有職務的普通辦案民警,他參與了對小男孩的尋找工作。
直到3天后,民警們纔在河水下游的另一個鄉鎮,打撈上了男孩屍體,因爲泡的時間太長,已經出現了巨人觀,五官、身體都已經嚴重變形。
當時技術手段並不發達,沒有提取出任何有價值的證據,只知道男孩是被人用大石頭砸死的。
從馬隊他們當時採集的村民筆錄來看,這起案件在附近的鄉鎮裏都引起了不小的轟動,一時間各鄉各村家家閉戶,唯恐自己家孩子遭遇毒手。
民警也採集了附近十幾個村鎮居民的指紋,並沒有能比對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