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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隻雞。”
這是林飛迄今爲止做過最搞笑的一次筆錄,他一邊詢問一邊在想,是否需要把那隻雞作爲證據進行保全。
還沒喫晚飯的林飛,繼而又情不自禁的想到了白斬雞、烤雞、燒雞架,口水都快流了出來。
好在案情簡單,4個人的筆錄一個多小時就採完了,能確定兩人就是因爲雞的價格問題,產生爭執,攤販被打後並未還手。
林飛讓兩個證人回去後,回到詢問室,跟閆思林說道:“我們通過對證人的詢問,包括你自己的敘述,現在的事實很清晰,就是你先對攤販進行了毆打,不過造成後果較輕,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可以對你進行五日以下拘留。”
閆思林一聽就着急了,沒想到一時衝動,自己就要被送進拘留所了。
“小警官,能不能別讓我蹲號子,那我可沒臉見人了,我賠點錢行不行?”
林飛看了他一眼:“你的意思是想調解?”
“對,對,我想調解,你看看需要多少錢?”
“我們派出所不收錢,要看對方提出什麼條件,能調解最好,這樣我們也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