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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攤販恍然大悟,直接說道:“我天天在市場裏賣雞,這回捱了打也沒面子,但我不想訛你,你給我拿兩千塊錢,這事就算了。”
“啥?!”
閆思林驚了,暗想我就是拿雞敲了你一下,就敢要兩千塊!這還不叫訛我?
攤販看出閆思林不情願,心裏不太高興,抱着肩膀不再出聲。
在閆思林潛意識中,對方就是個賣雞的小販,自己問價他就應該點頭哈腰的回答,就算不讓價也應該讓自己有種施捨窮人的快感。
對方不卑不亢的態度激怒了他,所以才發生了用雞打人的這個事。
其實這攤販可比閆思林掙的多多了,兩千塊錢在他眼裏確實不算什麼大不了。
但閆思林就不一樣了,自己一個月工資才三千多,要是賠了,相當於大半個月白乾,不賠呢,進拘留所蹲5天,看大門的差事沒了不說,讓自己兒子、兒媳婦知道了,還不夠丟人的。
他求助似的看向林飛和趙悟才,可這兩個年輕警察都不表態,只是看着自己,等他做決定。
林飛之前辦了很多起鬥毆案件,沒有一起調解的,不是因爲結夥鬥毆,就是因爲雙方不同意,在他看來,兩千塊錢能化解一起鬥毆案件,肯定是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