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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加班了一整個元宵假期,大夥都挺疲憊,正好可以約一起喫喫喝喝放鬆放鬆。
文哥兒這個當師侄的,眼巴巴在邊上看着李東陽邀請這個邀請那個,就是沒帶自己一嘴,不由把腳墊起來,叫自己看起來更高更顯眼一些。
李東陽注意到旁邊快要躥起來的小豆丁,樂道:“怎麼?你也想來?”
酒宴帶小孩,可就少了不少樂趣。倒不是他們要乾點什麼小兒不宜的事,只是席間免不了要喝酒,多個小孩兒哪裏喝得盡興?
至於歌姬舞伎之類的,他們是請不得的,畢竟朝中歷來有文武官之家不得狎妓的規定。
宣宗時期一度有官員逾矩,在朝官員放浪形骸、耽誤正事,宣宗忍不住重新申明瞭這一要求,來了一次叫人印象深刻的“嚴打”,狠狠治了一波瀆職官員。
宣宗還說了:“你們愛喝酒我不管,可你們當大臣的要給底下人當表率,知道點禮義廉恥,別一個兩個有人邀你喝酒你就帶上美妓去赴宴!”
皇帝都親自下令要掃黃打非了,官員狎妓宿娼之風自然消停了一段時間。
至今爲止“狎妓宿娼”都還是御史彈劾的重要罪名之一。
甚至連“縱子宿娼”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