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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正平作爲舉報人,本應該回避的,因爲證據充分,也不需要肖正平作證。
但是肖正平沒有。
他自告奮勇答應可以與胡山川和胡山海兩兄弟對質,於是幾天之後,肖正平就被傳喚到縣紀委。
當着胡山川和胡山海的面,肖正平面帶微笑給紀委的辦案同志說明了自己取證的經過:
“一開始胡會計說已經辦了砍伐證,雖然一直沒有出示,但是我們都相信他,也就沒有多問。後來我不是承包鹿場嗎,去鹿場就得經過桐山林場,我在林場有個熟人,時不時會去他那兒坐坐。扯閒天的時候我就把這事兒說了說,結果我那熟人一聽,就說這種情況應該是辦不下來砍伐證的,因爲他砍的面積太大,而且不止他自己的山林。從那時候起,我就開始懷疑了。
我先是去林業局打聽,得知胡山川並沒有辦理砍伐證,後來我又看見他拉木材的車去了他小舅子住的地方,我懷疑他們沒幹好事兒,就悄悄跟了過去。我在他小舅子那個村裏打聽到一些情況,發現那些木材都賣去給一些建築工程隊了,而錢都進了他們私人的腰包。哦,對了,村裏人的證詞還有工程隊的收據我都收集在第一封舉報信裏。如果你們查過他小舅子,應該能找到進出貨的賬本兒。
後來也是藉着這個事兒,我發現胡山川不止倒賣木材,在他們砍樹的同時,在山上打下來一些野生動物,都賣去縣城的飯店了。這些飯店的名單還有證人名單以及他們的聯繫方式都在我第二封舉報信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