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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火機是陪縣長周慶勝去外地開會時買的。攤主當場在上面刻了他的名字。因爲打火機裏面的燃氣已經用盡,就不再帶在身上了。
他平常不怎麼外出,而且有身份證,沒有帶工作證的習慣,就整天在寫字檯上扔着。
“這兩樣東西都在辦公室的寫字檯上放着,這是事實!”他抬頭看着孫美麗,言之鑿鑿地說。
孫美麗厲聲說:“你編,使勁編!”
“你的辦公室和周慶勝的辦公室,我們都去看過,沒有被翻找的痕跡,門窗也都完好無損。你的東西,怎麼會在周慶勝被勒死的現場?”
孫美麗一邊說着,一邊走近彭思遠:“從一開始,你就企圖矇混過關,你說你自從昨天晚上離開408房間再沒有進去過,那屬於你的東西丟失在現場,你怎麼解釋?彭思遠,我提醒你,如果你繼續陽奉陰違,避重就輕,那你大好的前程可就毀於一旦了。等待你的將是什麼,你心裏很清楚!”
孫美麗又大又圓的臀部靠在做筆錄用的桌子上,雙手抱在胸前,審視着他說:“你若不相信,我可以派人押着你去縣政府看看。”
他咬了咬嘴脣,閉口不再說話。自己說的都是事實,你們要是有直接證據,直接抓我就是。吹鬍子瞪眼的詐人,就能把我給糊住,門也沒有!
其實,剛纔並沒有給他戴手銬,只是嚇唬他而已。他從衣兜裏掏出煙銜在嘴裏,剛想點燃,卻又停下了。他是在觀察孫美麗,如果她不讓抽,他還真的不敢點,孫美麗在看他的口供,並沒有理他。於是,他“啪”地一聲開了打火機,點燃了香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