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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思遠見她不講理,就不想再跟她廢話。冤有頭,債有主,還是希望林雨彤站出來做她媽媽的工作,於是他默默地出了門。在樓梯上就撥通了林雨彤的電話。鈴聲響了很久,她才接聽:“彭思遠,咱們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以後請不要再給我打電話。被建明知道,他會不高興的。”
“要是沒有事,我是不會給你打電話的。我想問問你,咱們在離婚協議上寫的清清楚楚,房子歸我,爲什麼你爸媽還住了進來?你媽張口就和我要五十萬,不然她就長期住下去。如果協議上寫明你要分房產的話,我是不會那麼痛快就簽字的。我感覺你又一次欺騙了我!”彭思遠說着話的時候,感覺拿手機的手都在顫抖。
“你兇什麼兇啊!是我讓她去的嗎,是她自己非要去,我有什麼辦法!她哭着鬧着的來公司和我要鑰匙,不給她她就說找開鎖公司,再說了,我們已經分手了,我拿着鑰匙還有什麼用?要是讓建明發現,還會誤會我,所以就給了她。你拿五十萬給她,不就沒事了嗎?”林雨彤說話就跟不使勁似的。
彭思遠一聽,立即把電話掛了,上哪裏弄五十萬去,難道是逼着老子去偷去搶嗎?
站在小區大門口,看到遠處近處,到處霓虹閃爍。街道上,一對對情侶挽着胳膊低聲細語地在慢悠悠地回家,也有老人相依相攜地在輕鬆漫步,彭思遠感到了一些孤獨,想到自己有家難回,就又平添了一些悲哀。他挪動腳步,向不遠處的公園走去。
他選擇了一個燈光照不到的地方,在一張長椅上坐下,點燃了一支菸狠狠地抽着。林雨彤不講理,協議上明明寫着放棄了房子,可是,卻又把鑰匙交給了她媽媽。她媽媽是個老財迷,自然是想大敲一筆。
林雨彤有個弟弟,還在上學,老兩口占用了他的房子,把自己的一套留給兒子結婚用,倒是正好。可是,他不想讓他們得逞。不管怎麼說,這事還是得林雨彤出面纔行。於是,他生氣地給林雨彤發了條消息:“限你爸媽十天內從我家撤離,不然,我將採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保護屬於自己的房子,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消息發出去後,林雨彤竟然置之不理,連一個字也沒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