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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五日,廖晴被錦城警方逮捕。
在警方出示了錄音、證人口供等相關證據,並輔以強大的心理攻勢,廖晴不得不交代了其受許清蘭指使,以五十萬元的報酬僱傭木炳生殺人滅口的犯罪事實。
專案組隨即對許清蘭提審,但許清蘭仍然咬牙死撐,無論李林森與嚴曉青問她什麼,她都以‘不清楚,不知道,記不得了!’作爲回答。
她在拖延時間,拖到周翊不得不離開西南。
她堅信到那個時候,情勢一定會發生變化。
她堅信陳青巖一定會有辦法也一定會救她!
因爲救她就等於救他自己,就等於救所有參與四方藥業集團財產瓜分案的人!
……
陳玉蓉與陳青巖發動家裏的關係,幾經周折,終於確定了周翊離開西南的準確日期。
臨都省委書記侯向陽在接到了一個來自京城的電話之後,立刻指示臨都省公安廳向西南省常寧市委發函,催促周翊在本月十五日前務必前往臨都公安廳報到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