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駛向南長縣的五輛警車裏,刑偵總隊長畢文生,副總隊長傅奎,再加上支隊長龐博共乘一輛車。
傅奎頗有些神不守舍,此刻他心裏正不斷琢磨着出發之前,周副廳長對畢文生和他的訓話——
“爲了確保此次行動的萬無一失,我要求你們務必對目的地信息嚴格保密,不準向任何人泄露。聽明白了嗎?”
沒錯,這次參與行動的刑偵人員,只知道前往南長縣執行任務,但具體到南長縣哪裏,又去做什麼,都不知情。
真正知道到紅橋鄉魚塘小樓尋找犯罪證據的,整個公安廳只有五個人,分別是程志興,田政兵,周翊,畢文生和他。
前兩位就不說了,那是廳領導,必須有知情權。
而周翊能把如此重要的信息提前告知給他和畢文生,是不是充分說明了對他們無比的信任?
是這樣嗎?是嗎?
直覺告訴傅奎,這裏面好像有坑!
畢文生看着車窗外飛馳而過風景,腦中飛速思考着這次行動成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