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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明黛無法喜歡甄明珠也要承認她很好,她所有陰暗的心思只會顯得她很滑稽。
明黛想不明白要怎麼和甄明珠相處,只能儘量逃避。
她告訴自己沒關係的,甄家已經在爲她挑選夫婿,只要她嫁人離開甄家,一切都會好的。
恰在此時揚州名門邵伯裴氏爲二公子嚮明黛提了親,裴二郎年長明黛兩歲,面如玉冠,溫文爾雅,是個極好的郎君,兩家商議等三年之後,出了明黛親生父母的孝期再商定婚事。
只是三年過後,裴家提親的對象換成了甄明珠。
阿孃說這本該就是甄明珠的親事,她不能和她搶。
甄明珠無辜,她虧欠甄明珠,可甄明珠在明家,在她親生父母膝下承歡的十四年,又該怎麼算呢?
明黛進去過甄明珠在明家的閨房,自是比不得甄府奢華,但相比明遠夫婦臥房的素淨,西廂房裏處處可見的精緻講究,能看出屋主的用心,也能看到其父母對她的疼愛。
明珠是明家父母的掌上明珠,甄明珠是甄家父母需要補償,費勁心思爲謀劃好姻緣的心頭肉,那她呢?
她就該嫁那個粗苯無比的應家表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