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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遠將魏振國說的幾個案子,先是記錄在紙上,再在電腦裏一個個的找過去。
正如魏振國所言,總共3個案子,一個涉及到林地,是正經的縱火,但沒有錄到指紋。另外兩個雖然錄到了指紋,但一者是燒了輛快報廢的拖拉機,一者是燒了間無人居住的舊房子。
後兩者在現場找到的指紋都很拉胯,殘缺不全且不說,還有變形。
江遠估計,當時做現場勘查的,可能就是當地派出所的民警,並沒有考慮到指紋過火的問題,就用粉一撲,膠帶一粘……
指紋送到刑科大隊的痕檢這裏,不說是否受到重視,就江遠對老嚴等人實力的準確判斷,這樣的指紋,他們也是處理不了的。
當然,這也沒什麼好責怪的。就像大部分普通人考不到重點大學,考不到重點中學,也考不到重點小學,父母不是行業領軍人物,家族不是名門望族,自個兒成不了領域精英,也沒有運氣爆棚躺得外掛……
縣局對技術民警的要求,肯定也不能是電視劇級別的。
達不到大案要案的程度的指紋,也得不到專家大佬的重視。
僅僅是幾千元案值的案子,只能得到常規的處理方案。
不過,這3個案子,要是能牽扯到前面的大棚縱火案,又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