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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鍾喝了更多酒之後,開始變的活躍起來,
魏茵和她的閨蜜則始終顯的極其合羣,幾個年齡差不多男同事,即使互相打配合,情緒也只是被她調動來,調動去,像是第一次進審訊室的生瓜蛋子。
一羣人說說笑笑的結束了晚餐,出了飯店,被風一吹,都有些晃晃悠悠的。
“打車吧。我給大家打車。”出了風頭的郭海濤很懂得善始善終的道理。
有人客氣道:“不用,我坐公交回去,一樣的。”
“你穿着褲子呢。打車吧,少點麻煩。”郭海濤指的是警褲。
現在的警察,只要不是執勤,都是能不穿警服就不穿警服的。有的人下樓買包煙,都要把警服換了,或者外面加個外套。
但是,大部分穿制服的警察,都是習慣一天到晚的穿着警褲的。不僅值班穿着警褲,審訊穿着警褲,執勤穿着警褲,就是下班回家也穿警褲,恨不得洗澡也穿警褲,以至於警犬在警局內溜達的時候,總是被警褲的反光照得眼睛難受,俗稱亮瞎了狗眼。
不過,喝了酒還穿着警褲,還是讓人多一分擔心,大家也都是儘量避免這點的。
穿警褲的同事擺擺手:“沒事,晚上的光線那麼暗,有人盯着你褲子看,他最好認出來,這是條警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