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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也是殯葬業的傳統。漂亮國的法律就規定屍體必須埋到六尺以下,中國古代的禮儀中,最低深度也是6尺,適配於六品官員,更高級別的官員可以埋的更深,但也沒有埋的更淺的了。
另一個現代人比較少知道的冷知識,挖坑是非常累的。一起五排的一組年輕人,每人一支鐵鍬挖坑,如果目標是2米深,那挖到五個人筋疲力盡,挖出來的坑也只夠埋一個人的。
換言之,一起開黑的五位朋友,如果因爲連敗等原因而決定殺死其中一人的時候,最好先請他參與挖坑,尤其是最後的三十厘米,通常非常堅硬難挖,如果提前殺人的話,很可能大家挖到一米五,一米六的深度就體力透支了。最終很可能因爲深度不夠,而功虧一簧。
掩埋就簡單了,剛挖出來的土,回填起來,四個人還是五個人都無所謂,甚至三個人,兩個人回填,也能完成相應的工作量。等於說,只要五個人挖好坑,埋三個人都沒問題。
最後的核心問題反而是多出來的土不好處理。古代人會藉機做成墳頭,也正好方便標記先人的屍骸所在地。
埋屍的話,就變成負擔了,如果本地的土質堅硬的話,多出來的土量會非常大,單是潑灑很難潑灑乾淨,這也是齊勇斌在自家小院裏不好埋東西的主要原因。
枯井就簡單了,把人或者東西塞進去,要想掩飾就倒土,哪怕倒兩米的土,如果是早已準備好的土,一個人都能簡單做到。
若是怕土質太新的話就加水,加幾桶水,就看不出來了。
王傳星也不知道該挖多深,又怕挖的不夠細,時不時的還要調整手電筒的位置。
這時候,他就有點後悔沒多帶兩人一起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