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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宇臨出小飯館前觀察了一下,接着就下意識的停下了腳步。
“繼續走,跑就開槍了。不想當着你女兒的面被逮捕,你就配合我們。”長陽市的刑警負責抓捕,配了好幾把槍,還有好些電棍電棒。
按照他們的計劃,李明宇要是持槍反抗的話,當場就要給他弄翻了,美式居合也在所不惜。
這可是職業殺手,或者低端一點的說,是犯罪團伙裏的槍手,大部分的刑警都只聽說過,沒見過這種人。
第一次見,又是在鬧市區,唯一的見法就是躺着見。
李明宇的腦袋“嗡”的一聲。
他充滿煙火氣的生活結束了!他預見過這一天的到來,早幾年,他甚至還期待過。
然而,退場之時來臨,他才發現,自己依舊是什麼都沒準備的樣子。
“我不跑。”李明宇道:“我給女兒說一聲,喊一嗓子。然後我就束手就擒。”
“可以,你跟我出門來。我給你上手銬,上了手銬,你再喊。”負責抓捕的刑警也不是同情心氾濫。放在古代,李明宇這種人就是所謂的亡命之徒,他連自己的命都不在乎了,很難講他有沒有什麼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