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你在教我做事? (第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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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這一點存在爭議,就是去法庭上也不見得能夠說得清。”
“不過,你表哥結賬的時候,有彪形大漢的出現,這一點很重要,可以用強迫交易罪起訴對方,這是最穩妥的方法。”
林河侃侃而談,模樣很是輕鬆。
雍靜雯聽到他一瞬間就弄清楚了其中的重點,心中也是忍不住一陣驚訝。
這個故事她可是想了許久纔想出來的,甚至是還翻了翻刑法書。
沒想到林河三言兩語就說清楚了其中的關鍵點,難怪會被衆多網友戲稱爲‘法外狂徒’。
“那麼,請問林律師,強迫交易罪和敲詐勒索罪的區別在哪裏?”雍靜雯不死心的問道。
“強迫交易罪是指對方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犯罪手段。”
“而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佔用被害人公私財物的行爲。”
“還拿你表哥的那個例子來說,如果兩人只是點了兩瓶農夫山泉,對方就問你表哥收三萬塊錢,這一點性質可就變了,完全可以用敲詐勒索罪起訴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