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尋千尋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費雨橋數日不見蹤影。我不知道他是故意避開我,還是出差了,反正他在這座城市裏不止檀林公館一個住處。也許,還不止我一個女人。對此我很平靜,怨婦這樣的角色並不適合我這樣處境的人,我有愧於他,於是只能聽之任之。
我也沒有再見到莫雲澤,再次去療養院時,小護士告訴我,“莫先生被家人接回家了。”我沒有問事他的哪個家人,連想問的念頭都沒有。
在小護士的通融下,我倒是第一次走進了莫雲澤住過的房間,是很舒適的套間,收拾得很乾淨整齊,莫雲澤私人的東西都被搬走了,只剩一本泰戈爾的《飛鳥集》遺忘在牀頭,小護士希望我把書轉交給莫雲澤,於是我帶走了那本書。
回家的路上,我翻開書,發現裏面夾着一張照片,是個十五六歲的少女,側臉在看一本書,背景像是路邊的小書店。那少女穿着小碎花的短袖襯衣,扎着小辮,臉部的側影輪廓非常清晰,應該是很專業的相機搶拍的,連少女低垂的長睫都清晰可辨,嘴角還含着隱約的笑意,清新可人的樣子,彷彿春日裏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大約是看書看得太入迷,少女沒有留意到店外有人對着她摁下快門,於是就有了這張照片。我認出那家店,就在文宣路的一家餅店旁,每天放學我都經過那裏。
那少女就是我。
合上書的剎那,我淚如雨下。
兩天後我打電話約芳菲出來,將那本書交給她,要她還給莫雲澤。當然,照片我抽出來了。芳菲看都沒看那本書就塞進手袋裏,閒聊了幾句無關痛癢的話,就匆匆忙忙地上了她的紅色保時捷。人都上了車,她忽然從車窗裏探出頭,笑着對我說:“姐姐,其實你大可不必做給我看,你偷偷摸摸見他我又不會怪你。”
說完,駕車揚長而去。
我愣在街頭,半晌沒有反應過來……
我想我應該對這份姐妹情死心了吧,可是又義做不到視而不見。不久,李夢堯喜得貴子,在酒店擺百日宴,我在酒店大堂親眼見芳菲跟一個油頭粉面的年輕男子從電梯裏出來,摟摟抱抱,她光摟摟抱抱倒還好了,竟然還絲毫不避嫌地跟我打招呼。當時姚文夕和幾個同學都在我旁邊,我呆若木雞,完全沒有了思維能力,怔怔看着他們走出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