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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廣州回佛岡縣城,需要經過白雲、增城、從化等地。
三叔和朱光慶到了佛岡,時間已經是下午六點多,天色漸暗。那時候從縣城回鄉裏的車並不多,只能在這裏住下。
好在那時候我大伯(也就是我三叔的大哥)一家人已經搬下來佛岡這邊住,我三叔就提議,讓朱光慶和他一起去大伯那邊住一晚,等第二天再回禮溪村。
但是朱光慶卻搖頭,說:“你大哥和我爸之前因爲爭塘背那一面山地,鬧得不可開交,我怕你大哥並不歡迎我呢。”
三叔聽了這話,不禁皺眉。
上一年82年的時候,國家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大家不再喫公糧,不再喫大碗飯,良田由政府劃分到每家每戶耕種,而一些山地、荒地,是沒有劃分的,很多這類型的種地是按照祖上的規矩來劃分的。而塘背那一塊半山半荒的地,並明確的劃分,當時一直由我大伯在那邊種木薯和番薯。可後來不知怎麼的,朱光慶的老爸,朱玉國,在土改那年,分土地的時候,就硬是說那塊地是他家的,不過人家叫他拿出證據來,他也拿不出,而我大伯其實也沒證據,所以兩家的爭來爭去,相互看不順眼。
農村人就是這樣,有時候爲了一點地,甚至是一棵樹,一棵竹子,都能爭到反目成仇。
那時候朱光慶已經去撈偏,所以並沒有影響到三叔和朱光慶之間的友誼。
自然,我大伯是反對三叔和朱光慶走在一起的,認爲朱光慶這人心術不正,會帶壞我三叔。
要是現在帶着朱光慶去見我大伯,我大伯肯定會將三叔罵到縮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