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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我爺爺死的時候,並沒有分家,所以這次趁着過年,大家都回來了,就聚一起,商量分家。
那時候我大伯已經搬到佛岡,我爸去叫他回來,他直搖頭,說不用分他的了,他在廣州做生意,賺了點錢,在佛岡買了塊地,建了樓房,現在住在那邊,自然也就不再想念這山旮旯裏面的東西。
畢竟這麼大一個家子,十幾兄弟,要分家,能分到多少?
我三叔回來之後,並沒有對大家說起,他跟着朱光慶去韶關賺了大錢,身上有三千多塊錢。
一是因爲他不想傳出去,怕傳到朱光慶耳朵裏,二是因爲他想給這個家一個驚喜。
回來的時候,他還想着,將這些錢拿出來,給大家建造幾間像樣的瓦房。
因爲那時候我爺爺留下的幾間土房子,早已經破舊不堪,好幾間還已經坍塌,只剩下一個圍樓,大奶奶那一脈的四個兄弟,四家人,住在那圍樓裏面,我爸單身一個人,住在外面一間瓦房,自己煮。其餘的幾個兄弟姐妹,嫁走的嫁走,出去打工的出去打工。
那時候這一大家子,真的窮到了極致,只能勒緊褲腰帶生活,幾家人擠在一起,窮日子過久了,妯娌間的矛盾必然就會爆發。
我那大奶奶生的叔伯兄弟,在我爺爺死了不到兩個月之後,就開始吵着要分家。
於是,這一晚,年二十九,他們將我爸,我三叔,叫了過去,商量分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