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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叔面色變得不好看,對楊曉紅冷冷呵斥,“你這個瘋女人,別再像條母狗那樣亂叫亂吠!”
“你說我借了你的錢,你可看清楚借條上面寫着什麼名字!”
“上面寫着的是朱王袁!而不是朱玉袁!”
楊曉紅低頭一看,不由一愣,這才發現,借條上面,寫着的確實是“朱王袁”三個字,而不是“朱玉袁”!【這個伏筆其實早有寫,大家可以回頭去看看第21章,借條上確實是寫着朱王袁,而不是朱玉袁,哈哈,大家沒看出來吧。】
“朱王袁借的錢,關我朱玉袁什麼事?”我三叔笑笑。
“另外,這戶籍地,寫的也不是我的住址,佛岡縣高岡鎮的岡字,是沒有山字頭的,你這卻有,小姑娘,你拿一張如此錯漏百出的假借條給我,就要我還錢?而且還是要還四千塊?你還就真大膽啊,不怕我現在就報警讓警察來抓你?”
此話一出,楊曉紅懵逼。
她以爲她只要耍賴,就能坑我三叔一筆錢財,殊不知我三叔爲人細心謹慎,這麼大金額的借條,他又怎麼可能乖乖信任一個萍水相逢的小姑娘?
所以他在寫借條的時候,早就在借條上面做了手腳,只是這楊曉紅太過天真,並沒怎麼留心觀察借條,這纔沒發現錯誤。
圍觀的人一聽這話,見事情有所反轉,都紛紛指責楊曉紅和她老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