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歡喜人家(7)三合一 (第2/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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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了人家的兒子,這媽就得管。
先得給找個落腳的地方,至於生活問題怎麼解決,那得先安頓好了再說。爲了方便照顧,也沒找很遠的地方,就是距離學校比較近的衚衕,門房住着的一家人現在不在這邊住了,房子出租,以現在的條件看,就挺好。
人家院子裏的人認識四爺,雖然沒見過林雨桐,但是見了面生的這麼大的姑娘,一說住哪的,人家立馬就知道:“東子家的閨女?長的真俊。”
但是大姑娘跟着小夥子出來租房子,“你爸知道嗎?孩子,你爸的脾氣可不好。”話像是對四爺說的,“叫你爸知道了,能打斷你們的腿。”
感覺要是不說清楚,一會子都得知道自己跟四爺出來租房子了。
四爺就說:“給我媽租的!”
“幹啥給你媽租呀?”進來一個推着自行車的,林雨桐也不知道是誰,但肯定是認識宋蘭蘭的,她跟四爺說:“你媽回家了。家去吧!別在外面胡鬧了。還給你媽租房子?有錢嗎?跟你爸商量過嗎?真是胡鬧!小心我告訴你爸去!”
這被當做小孩的感覺呀……還挺新鮮的。
不過宋蘭蘭回家了?
也不算是出奇吧!她是要學歷沒學歷,要技術沒技術,要本事沒本事,偏偏是在以前的工作單位養成的那個習慣,愛清閒,喫不了苦。你說如今都跟着市場走了,誰養她這樣的姑奶奶去。以前上班,早上去遲了沒關係,客人等着。坐在那裏織毛衣,嘮嗑嗑瓜子,客人來了愛搭不理,沒人管。然後半晌就下班,早早回去給老公孩子做飯,也不扣工資。這麼些年了,突然就換個樣兒,怎麼習慣?她現在還想像以前這麼着……要麼她爹是老闆,要麼她男人是老闆。可她爹和她男人都不是老闆,所以她很可能就找不到順心的工作。沒工作沒收入,女人又過了最好的年華,離了婚怎麼辦?所以,不回去跟男人過日子,還能怎麼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