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歡喜人家(46)三合一 (第6/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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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坐過去,特別有耐心的將事情給說了,從桐桐給蘇家錢,到盧大頭算計蘇寶鳳,到那些一來二去的噁心事都說了,“……所以,寶鳳離婚了。但是我們並沒有在一塊!蘇寶鳳早前因着桐桐,嫁人了。這次是爲了她兒子,不肯結婚的。那孩子也十多歲了,一眨眼說大也就大了,等孩子大了,又是男孩子,安頓好了,再說我們的事。寶鳳一邊顧着兒子,這邊不能說扔了閨女吧……其實早前她是想叫孩子高中三年暫住在咱們家的。孩子考上大學之後,她考慮過我要是再婚,孩子在家會有影響,已經隱晦的提過,若是真覺得有妨礙,叫孩子再回去,沒有關係。是我跟她說,就算我可以,你跟我爸那裏都不行。她這才作罷了!”
老太太皺眉,沉默了良久,啥話也沒說,直接起身就往出走。
林東方追了出去,李建國卻留了下來。
“媽!”上了車,林東方一邊系安全帶,一邊道:“您這是幹嘛?那邊離婚了……”
“離婚了……”老太太搖頭:“離婚就好了?那邊帶個孩子,問題就複雜了。我自問是做不到對別人的孩子跟對慶生和桐桐一樣好的……”
所以,假設是一回事,真遇上了又是一回事。組建家庭是個複雜的問題,老太太見的多經得多了,太知道這種家庭的弊端了。因着知道,“所以,桐桐沒成年,沒上大學之前,我是死活不提你弟弟的婚事。爲的什麼,就是知道媽不是親的,這種婚就是結了,過的也不能順暢。對桐桐媽帶的那個孩子……她有顧慮,我也顧慮重重……這不是嫌棄不嫌棄的問題,是不管你承認不承認,這種婚姻它就是有問題……”
林東方也不說話了,這話沒法說。只看當事人願意選擇委屈誰?當爹媽的不願意委屈,那就得孩子受委屈。不願意孩子受委屈,那就得爹媽受委屈。也有能自負解決這種問題的,或是壓根不是很在意這種問題的,那另當別論……但是,林東方知道,老太太說的有她的道理。
李建國的同事就有一個是離婚再娶的,那閨女只比慶生小兩歲,結果爸爸再結婚,這後媽懷孕了,她是絕食離家出走各種的鬧騰,那後媽愣是去醫院給流產了。這結婚了七八年了,流產了三回。總以爲孩子大點就好點了,可說起來現在也是高中生了,最近一次流產還是剛過年那陣,證明到現在,孩子還沒能接受這件事。
蘇寶鳳那個兒子,是個啥樣誰也沒見過。要是一塊生活,這又親密無間不起來,不知道那句話說不好就叫人多心了。所以,後媽不好當,其實後爸和後爸的家人也不好當。別說老太太打退堂鼓,便是她……心裏也犯嘀咕。
她只能道:“桐桐媽明智的很。這不是人家也沒說結婚嗎?你想啊,那邊她自己有房子,把她那邊的父母接來給她照看兒子,孩子在家不受委屈。她自己也有工作要忙……東子呢?您還沒看出來呀!他弄那麼一房子,還不是想留住人家。兩人男未婚女未嫁的,中間又有桐桐。便是沒有夫妻的名分,可就是兩人住一塊了……又能怎麼着?男男女女的,不就是那麼一碼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