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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良抓出支票簿,簽了一張51萬港幣的支票,交給某大狀,“李律師,我想給警署捐51萬善款,專門用於改善提升退休警察以及因公傷殘的警察的福利待遇,你覺得怎麼樣?”
就像昨天葉榮添的計劃,對付想出來搞事,搞胰島素貿易的社團人士,矮騾子?請警司喫飯,給警署捐錢,很容易護身的。
現在王守良捐錢,也是……他手裏除了400多萬人民幣的款項,馬志強送給他的1000萬港幣裏,不是還剩下80多萬沒花完?
51萬港幣捐出去,除了可以用慈善捐款利於報稅。
也能用來給自己護身,和警方打好關係,畢竟他搞順義社、搞現在的鯊膽俊,哪怕迄今爲止還沒出亂子,這種事,多多少少是很犯忌諱的。
也是經常在法律線邊緣橫跳,跳過來跳過去,總有招官司的麻煩,捐點小錢,遇到事更容易擺平。
其次,現在捐51萬,他感覺要不了多久,葉榮毅那個明大二公子,很可能會跑來給他報銷,還是雙倍或多倍報銷。
原軌跡裏葉榮毅就是花幾億都無所謂,只要搞死老三葉榮亨、搞廢老大葉榮晉,他就是明大唯一的繼承人了。
葉榮晉在王守良這裏喫虧越多,葉榮毅越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