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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74年——
洛陽北部尉,顧名思義,是管轄洛陽北部治安與防衛的武職,與之同級的還有西、南、東三個部尉,這種職位一般只有在“超大”規模的城市中才會設置,因爲只有單一郡尉的話……管不過來。
然而,曹操被任命的北部尉,卻是四者中最差的那個。
與包含大量民居、東西兩市,工坊商埠的其他三部不同,北部,只有皇宮和諸多高官士族的宅邸,而隨便哪個家族的主家都有無視小小部尉的權力。
張讓把曹操安排在這裏,明顯是懷疑那個搶他歌姬給他難堪的傢伙受命於一幹不滿宦官的官員,再順便敲打一下近來風頭正勁的曹嵩,至於說曹操本人就是犯人的可能……他大概想都沒想過。
此時,曹府書房,休沐的大司農曹嵩正在與兒子談話。
“孟德,這個位置如果踏錯一步,便會自絕於仕途,你可清楚?”在把兒子丟給蔡邕教導之後,曹嵩完全不擔心曹操自身的本事,只有在蔡邕不擅長的領域——比如政治方面,他纔會出面指導曹操,而這種“指導”,比起父子,看起來更像是同級官員之間的談心。
“兒子知曉。”曹操應道,“關鍵在於‘平衡’。”
無論實質上如何,曹操此刻“有權”處理整個洛陽北部的違法違禁事件,而那些手上不怎麼幹淨的官員和士族,對這種職位的底層官員有着奇妙的雙重看法。
如果對他們過於嚴格,就是“挑戰權威”,如果畏懼他們的權勢而縮手縮腳,又是“趨炎附勢”,無論傾向哪邊,總會惹怒一些人而被打壓或閒置,所以,把握好一個度,讓雙方都抓不到把柄纔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