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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袍青年回身撤步,稍稍向劉備抬起了手中長刀,顯然,若劉備回答得不妥,他便要無視一對二的不利情形強行動手,無論如何也要把那縣令斬殺。
“害死?”劉備攤開手做疑惑不解狀:“何時?何地?何人?”
“便是——”關雲長脫口說出兩字,而後便擰着眉自行停下。
劉備向自己背後示意道:“此人爲圖小利,做出或將害死千百漢軍將死的舉動,然而,此事既已被我等發現,那麼害死之事便斷無可能發生,若要追責,其至多是‘瀆職’或‘貪墨’之罪,並未至死。”
“可笑!”關羽反駁道:“若有賊人慾持刀殺你,半途被我攔下,你會以‘自己並未被殺死’爲由將他放走不成?”
“說得好!”劉備拍手道:“伯圭兄聞得此事後,過了兩日纔想起類似說辭。”
“喂……”公孫瓚在旁苦笑。
“此事涉及一詞,名曰‘未遂’,”劉備續道:“當依‘意圖’而非‘事實’進行處置,‘殺人未遂’與殺人同罪。”
關羽一時愣住,顯然,無論是“事實”還是“意圖”,這縣令全都沒有達成“想要害死邊軍士卒”這個前提,所以他無罪?……總覺何處有問題。
“此無知縣令的處置,當是暫時羈押,並使其在此事善後時出力,而後對其明確說明關於‘在重大事物上瀆職等於主觀嚴重犯罪’之規則,最後降職使用,”劉備詳細解釋道:“孔子曰‘不教而誅謂之虐’,當確信所有官員皆懂得此規則之後,仍有敢於瀆職者,便可按照有意大量害死邊軍而直接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