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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好像掉进冰窟窿中,心灰意冷,双手僵硬,捏着文件。一个人,但凡有三寸宽的一条路,也不肯死,她的路呢?
她第一个男人!
芳子不能置信,自牙缝中迸出低吟:
“奇怪!一个一生在说谎的人,为什么到老要讲真话?真奇怪!”
她萎谢了。凄酸地,手一垂,那户籍证明文件,如单薄的生命,一弃如遗。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午前十一时十五分,法官宣判:
“金璧辉,日名川岛芳子,通谋敌国,汉奸罪名成立,褫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没收,处以死刑。”
宣判的声调平板。
闻判的表情木然。
芳子默默无语,她被还押回牢房时,身后有听审群众的鼓掌和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