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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母在卓元嘉的父親去世後,帶着卓元嘉從老家來到了在這個大都市,沒有多少本事的她在這個大都市裏沒有容身之處,她只能選擇嫁給一個有房子的男人。
卓母在改嫁給朱父之後,她對朱父和朱麟極好,好到了不光她自己把自己當成保姆,還把自己兒子卓元嘉也當成了傭人。
卓母常常對卓元嘉說:“這房子是你朱叔的,你喫喝都靠你朱叔養,你得報答朱家,得讓着朱麟……”
她日復一日的告訴卓元嘉,朱家是他的恩人,他要感恩。
其實他一點兒也不想住在朱家讓他喘不過氣的吊櫃裏,他想回老家,想住寬敞的大房子,想念老家有爸爸存在痕跡的家。
但卓母不想回小城市,她嚮往着大城市。
卓元嘉只能跟着卓母在朱家寄人籬下,其實朱父和朱麟對卓元嘉還算不錯,沒有虧待他,真正虧待他的是卓母這個親媽。
卓母總說後媽不好當,爲了彰顯自己對朱麟這個繼子比對親生兒子還好,不惜踩着卓元嘉作踐他來襯托她對朱麟的慈愛。
卓母可以花大價錢給朱麟買一雙名牌球鞋,卻不願意給自己親兒子穿小了的鞋子換一雙新的,衣服也是穿得小了不能再穿了,再買新的。
卓母爲了節省花在卓元嘉身上的開銷,在給他買衣服鞋子時,鞋子要買大碼的,衣服要買寬鬆大碼的,可以多穿幾年。至於剛開始他穿着合不合身,她就不在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