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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還是逃跑了。我放在她家中有三十九條不同顏色的內褲,還有個乳牛圖案的胸圍。衫褲鞋襪可以不要,但我大學生身份象徵的證件卻帶來不出來,永久地變成慘痛回憶,真是文化淪落。
走前,我在她家每個角落都塗些糞便。這個報復多麼高明!
從此我不再到九龍區了。
我在港島找到一份包裝雜務的工,「洗淨鉛華」,天天坐巴士上下班。但,怪異的事發生了,我常常聽到人在背後喊我:「阿珠,你還未死嗎?」
同樣的事發生過六次。一次在街,兩次在快餐店,兩次在巴士站,還有一次在灣仔的公廁。他們滋擾我,我全不回應。這些人仍輪流地折磨我。每次坐巴士,他們都大聲談話。個個都在問:
「阿珠,你還未死嗎?」
不管在任何地方,他們都仇視我,還有一個暗號,更是打呵欠。我去買飯盒,斬叉燒佬打呵欠。去買衫,售貨員打呵欠。去女人街,走過哪檔,哪檔便有人打呵欠。去圖書館借文學書籍,管理員打呵欠。去買藥、買水果、看醫生、問路,… 在地鐵站外派傳單的人。個個打呵欠。——這是他們的陰謀!他們全都要對付我,叫我橫屍街頭!
我已不敢買飯盒喫了,因爲聞到刺鼻的毒藥味道。有一次在齋鋪,我自言自語:「菜心那麼青綠,一定有劇毒!你們要我死?哼,我偏偏不死!」搭臺的人,一個一個,悄悄地轉到別處。我可自由地享用六人桌,但那碟齋有毒,不能喫。
其實我也暫時住過在我二叔處。他七幾年已來港,有個公屋單位,老婆走佬,他同女兒住。我二叔五十幾歲人,在家穿背心、短褲(我偷看過他裏頭不穿內褲的),而且經常兩三天不洗換。女兒也有十五歲了,不停打呵欠,總是穿性感睡衣出入。我猜他們一定是亂倫的。男人都是禽獸,連自己個女也不放過。我怕他們玷污我的東西,或偷走,所以在毛巾、肥皂、抽屜、衣物……上,都貼上自己的名宇,證件隨身攜帶。怕愛滋,經常洗手,洗到雪白才放心。每晚檢查房門七次,安全了才上牀。
夏天時,那些樓上樓下的男人都只穿背心、短褲,好臭。有做報販和賣菜的,還有打籃球的不穿上衣,露出兩點,非常核突賤格,簡直是性騷擾,所以我又去報警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