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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當然記得那一宗“交易”,她背叛了他——或者說,她答應離開小樓,只是小樓不曾離開她吧。她沒強來呀。她當然也記得二人轉身朝林子路口的黃包車走去時,身後那雙怨毒的眼睛,刺得背心一片斑調。
是對是錯,她已賠上一個孩子了。真是報應。也許雙方扯平了。
但菊仙太清楚了,如果三個人再糾纏下去,小樓仍是岌岌可危的。她應該來個了斷!她還他,救他這次,然後互不拖欠。
菊仙拉住小樓,道:“我和你一道去!”
小樓望着她。
“咱們去求一個人。救出來了,也就從此不欠他了。”
她掙扎着要起來:“那把劍讓我帶去。”
蝶衣在法院被告欄上受審。他很倔傲,只覺給日本人唱戲出堂會不是錯。——他的錯在“癡”。不願記得不想提起,心硬嘴硬,堅決地答辯:“沒有人逼我,我是自願的。我愛唱戲,誰懂戲,我給誰唱。青木大佐是個懂戲的!藝嘛,不分國界,戲那麼美,說不定他們能把它傳到日本去。”
完全理直氣壯,一身擔戴,如蘇三的魚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