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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中文名字更勁,叫“冠文”。
老實說,我比許冠文英俊。眼睛較大,臉型較長,肚腩較小。——我只患“輕微肚腩症”。故也算得瀟灑。
我很滿意自己叫“冠文”,雖然,到銀行簽名、有外電來找、甚至被介紹於陌生朋 友時,他們總對我連名帶姓“譚冠文”三字,展露一陣不大看得出來的隱忍的笑意。
當我三十風氣的時候,十分希望自己仍是廿五歲,這樣,我便有一大把時間好從頭 再來,如今我卅五歲了,又十分希望自己仍是三十歲。每隔五年就節節退讓,心中壯志 未酬,總覺有點欠缺。
我當然不想“如此而已”。
“醫生,我記不起我是誰?自下而上仍什麼目的?上帝有什麼用?錢有什麼意義? 我每天起來,只覺整個世界對我不起。醫生……你快樂嗎?”那廿歲的女病人,灰色少女,一星期兩次,不停地向我傾訴她的不快樂。問一些得諾貝樂獎金的學者也答不出來 的問題。我歡迎她提問,要是答不了,下星期還可繼續。此乃本人的營生。
遊目至辦公桌上,一幀家計會拈來宣傳樣板的照片:“我妻、子、女”,一家四口, 其樂融融。 間中,也有病人躺在那兒,身心不忿:“醫生,我受不了!天天早起都要與一個披頭散髮的黃面婆一起刷牙……”
“你看慣了,老婆並不那麼醜樣。”
“她用什麼牙膏,排牙都一樣黃!”他說,猶有餘怒。不管我的開導。
——我就沒有同感了。因爲,每天清晨妻比我早起,打扮妥當,容光煥發。早餐天 天更換款式。當我刷牙時,只自慚形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