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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份證因「一念之仁」落到受害人手中,這個把柄是雙手奉上的!都怪自己少根筋,他確實一事無成,還喚什麼「大成」?肯定被舉國通緝(自視甚高吧?)……
從此,範大成開始了逃亡生涯。
像所有畏罪潛逃的人一樣,不敢回家,也無法走遠,東躲西藏使假證,有上頓沒下頓過日子,頭髮脫落變成半禿,沒一個晚上睡得好……
一到網吧耗時間便下意識上網看看「通緝」名單上有沒有自己名字,會不會已佈下天羅地網?受不了。
熬不過去——算了算了, 2009年這個悶熱的夏夜,範大成投案自首。與其終有一天落網,自首還可減點刑。
法院審理此案。法官忍俊讚賞他有良心,反省深刻,爲一時錯誤付出代價,他日好重新做人。
範大成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合起來一算幾近十年,爲了心安,爲了不想被通緝,付出代價了。
法院找不到老許。
——老許壓根兒沒報案。
失物少,又怕煩,早已忘得一乾二淨。而且遇劫也沒受傷,很慶幸,壓壓驚,如常生活,日子過得開心。再買一支愛立信,亦 a貨,三百五。劫匪的身份證隨手丟了。誰爲了這個進衙門?喫飽了撐的?